CMD368

    首页/清廉水务建设
    【论纪说法】结交“政治骗子”相关行为辨析
    发布时间:2024-10-22 09:22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论纪说法2023》

    内容提要:

    “政治骗子” ,顾名思义 ,指的是针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投机心理 ,虚构自己系领导干部亲友、同学、秘书 ,或者“大师”等特殊身份 ,以所谓的“稀有政治资源”获取信任 ,从而进行招摇撞骗的人。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 ,要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但执纪执法实践中 ,因结交“政治骗子”相关行为可能与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存在交织 ,导致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分歧。本案例通过对结交“政治骗子”行为和类似行为之间进行辨析 ,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理解。

    基本案情:

    张某 ,中共党员 ,某省直机关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7年年初 ,张某通过朋友结识北京某书画院院长孙某。交往过程中 ,孙某称其认识中央的一些领导 ,张某请托孙某帮忙引荐、谋求提拔 ,孙某表示同意 ,但让张某买其几幅画算作帮忙的费用。随后 ,张某联系一私营企业主购买孙某的画。2018年上半年 ,张某结识诈骗团伙赵某等人 ,赵某谎称自己系“将门之后” ,“供养”着一位“李大师” ,是领导身边的“仙家” ,神通广大 ,张某对此深信不疑。张某长期在家中供奉佛龛、参拜佛像 ,请“李大师”为其作法“隔空治病” ,介绍亲朋好友为家人“买寿”;为谋求职务晋升 ,先后向多名私营企业主索要巨额财物送给赵某及“李大师” ,还书写自荐信托“李大师”转交领导。

    意见分析:

    经研究 ,张某参加迷信活动 ,违反了党的政治规矩 ,应依据2018年《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九条定性处理。

    (一)张某请托孙某为其疏通关系的行为不宜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要官行为

    2018年《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 ,根据情节轻重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给予不同档次的处分。所以 ,跑官要官主要是指有的党员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通过向具有选拔、推荐、选举等职权或者职务影响的领导干部拉“关系”、走“后门” ,处心积虑地谋取官职和权力 ,违反的是党的组织纪律 ,破坏的是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结交“政治骗子”虽然也是部分党员干部企图通过“政治骗子”所谓的“人脉资源”为自己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等方面“铺路搭桥” ,但“政治骗子”之所以被称之为骗子 ,说明其并没有相应的能力?杉 ,结交“政治骗子”违反的是党的政治规矩 ,破坏的是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

    本案例中 ,孙某身为某书画院院长 ,虽然并不是没有正当职业、以招摇撞骗为业的骗子 ,在书画交流活动中也认识了一些领导干部 ,但只是一面之交 ,并没有为张某“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的能力 ,主观上具有以此为幌子骗取钱财的故意 ,客观上亦未采取任何行动为张某引荐 ,孙某本质上属于夸大身份、虚构与领导干部之间密切关系的“政治骗子”。张某轻信孙某 ,让私营企业主购买孙某并不值钱的画作 ,表面上看是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跑官要官” ,实质上反映出的是张某官迷心窍 ,不信组织信关系 ,妄图通过搞政治投机“抄近路”谋求职务晋升。孙某的手段并不高明 ,客观上没有实施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 ,但张某却轻而易举落入“圈套” ,说到底是由于张某丧失理想信念 ,毫无组织观念 ,纪律意识弱化 ,规矩意识淡薄 ,其行为破坏了党的事业 ,在政治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应按照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定性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 ,除了“政治骗子”之外 ,还有“政治掮客”。掮客 ,原指替人介绍买卖 ,从中赚取佣金的人。“政治掮客” ,则是指为党员领导干部权力变现、职务晋升 ,商人获取不法利益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借由“政治掮客”介绍与上级领导熟识 ,请托帮助职务晋升 ,属于跑官要官行为。例如 ,某区区长王某 ,通过辖区内私营企业主宋某介绍认识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杨某 ,请托杨某为其在提拔区委书记方面提供帮助 ,杨某承诺帮忙 ,不管王某最终是否获利 ,都破坏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原则 ,王某的行为都应认定为跑官要官。“政治掮客”为获取不法利益 ,在领导干部之间牵线搭桥 ,污染了政治生态 ,带坏了社会风气 ,系中共党员的 ,可以根据情节轻重 ,依据2018年《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定性处理。

    (二)张某结交赵某等人的行为不宜仅认定为参加迷信活动或违反党的政治规矩

    根据充分评价原则 ,张某结交赵某后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能否用一个条款进行评价 ,关键要看该条款能否全面、完整、充分地评价张某的违纪行为 ,能否对张某进行精准地“政治画像” ,能否体现其行为全部的本质特征及严重危害。

    共产党员必须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这是关乎党员干部世界观的根本问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亚明党的政治纪律”部分明确要求 ,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信马列信鬼神 ,归根到底是理想信念出现了问题 ,“总开关”没有拧紧 ,必然会精神空虚、思想变质 ,最终导致各方面塌方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行为人往往明知是封建迷信活动仍寄托于烧香拜佛、神佛保佑来求职务晋升、保仕途平安 ,行为表现主要有长期烧香拜佛 ,遇事问“大师”、决策看“风水”、犯事求保佑 ,随身带着“护身符” ,等等。热衷迷信活动是党员干部信仰缺失、意志衰退的表现 ,势必会损害党的形象 ,削弱党的执政能力 ,危害十分严重。主体实施的客观行为和所侵害的客体等方面 ,均和结交“政治骗子”企图“搭天线”的行为有明显不同 ,二者并不必然是一体的。

    本案例中 ,赵某等人熟知张某的家庭背景、性格特点 ,利用其敬神的心理 ,用封建迷信去迎合他 ,一步步博取信任后 ,又虚构出一个“法力无边”、具有特殊政治背景的“大师” ,以权力、职务为诱饵 ,吸引张某用违法犯罪的手段去巴结、讨好所谓的“大师”。张某不信马列信鬼神 ,长期烧香拜佛、“隔空治病”、“买寿”等行为是典型的搞封建迷信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 ,其不仅自己信、带着家人信 ,甚至还主动向亲戚朋友、私营企业主传播迷信活动 ,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同时 ,张某不信组织信关系 ,迷信“李大师”是领导的身边人 ,写自荐信请托转交 ,企图获得职务晋升;甚至向私营企业主索要巨额财物赠送给“大师” ,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是典型的违反党的政治规矩行为。综上所述 ,以上二者不能互相涵盖 ,不能简单地以一个违纪行为进行评价 ,分别予以认定更能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和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管理监督的要求。

    另外 ,张某的上述行为除构成参加迷信活动和违反党的政治规矩等违纪行为外 ,其利用职权 ,向私营企业主索要巨额财物和让其高价买画的行为同时涉嫌受贿罪。

     相关规定:

    1、《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 ,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 ,不准信仰宗教 ,不准参与邪教 ,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 ,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 ,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六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情节较轻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论纪说法2023》

    【网站地图】